各縣市區教育局,各市直學校: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雙減”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深化教育評價改革,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湘發〔2023〕3號)《湖南省教育廳關于湖南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湘教發〔2023〕31號)精神,現就我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安排
(一)考試科目。《湖南省義務教育課程實施辦法(2022版)》所設定的初中階段國家課程和湖南地方課程科目全部納入中考范圍。
(二)考試方式。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下同)、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采用筆試方式,物理、化學、生物學采用筆試與實驗操作考試相結合的方式,信息科技采用上機考試方式,體育與健康采用現場測試方式;藝術(音樂、美術)、勞動、綜合實踐活動、湖南地方文化常識等科目采取過程性與終結性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英語口語采用上機測試方式進行,結果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筆試均采用閉卷。
(三)考試時長。語文、數學考試時長各120分鐘,外語考試時長100分鐘,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及物理、化學、生物學筆試考試時長各60分鐘,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時長各15分鐘,信息科技考試時長為30分鐘,藝術(音樂、美術)考試時長為45分鐘。
(四)考試時間。中考按照“學完即考”的原則,一般安排在學年末進行。地理、生物學(含實驗操作)、信息科技等科目安排在八年級下學期末,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等科目筆試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末。體育與健康現場測試,藝術(音樂、美術)、勞動、綜合實踐活動考試,英語口語測試,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全省統一命題學科的考試時間以湖南省教育廳下發文件為準,其余學科的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考試成績
(一)成績呈現。中考成績以分值和等級兩種方式呈現。以分值呈現的科目及各科卷面原始分數為:語文、數學均為120分;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外語(含聽力20分)及物理、化學、生物學筆試均為100分;體育與健康測試成績為50分。英語口語、藝術(音樂、美術)、勞動、綜合實踐活動、湖南地方文化常識等科目為考查科目,成績以等級方式呈現。2024年,物理、化學、生物學實驗操作和信息科技為考查科目,成績以等級形式呈現。2025年,物理、化學實驗操作為考查科目,成績以等級形式呈現,生物學實驗操作和信息科技為考試科目,成績以分值方式呈現。從2026年起,物理、化學、生物學實驗操作和信息科技為考試科目,成績以分值方式呈現。
(二)成績應用。中考成績分別作為初中畢業和高中階段招生錄取依據。畢業成績依據中考考試各科目標準分成績,畢業證發放標準是:每一科均參加考試,標準分達到總標準分的60%或60%以上,考查科目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達C等或C等以上。未達到標準的,可由畢業學校組織補考,一般應在當年8月底前完成。
道德與法治、語文、數學、外語、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筆試及體育與健康測試成績以分值計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成績。從2023年秋季招收的初中一年級開始,物理、化學、生物學實驗操作考試按每科5分,信息科技考試按10分計入高中階段招生錄取總分。
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湖南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湘教發〔2023〕31號)要求,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和各學科課程標準規定的課時、課程容量,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將各學科卷面原始分滿分值按一定比例折算,設定納入高中階段招生錄取計分科目的分值。將2024年和2025年設定為我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過渡期。
2024年,我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相關科目分值分別為:語文、數學均為120分;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外語(含聽力20分)及物理、化學、生物學筆試均為100分;體育與健康測試成績為50分,錄取總分為990分。
2025年,我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相關科目進行折算,折算后的科目分值分別為:語文、數學均為120分;外語(含聽力20分)、物理、歷史均為100分;道德與法治為80分,地理為80分,化學為80分,生物學為80分;體育與健康測試成績50分,錄取總分為910分。
2026年起,物理、化學、生物學實驗操作考試按每科5分,信息科技考試按10分納入高中招生錄取總分,錄取總分為935分。
以上需要折算的學科分值,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一位小數的辦法。
三、考試實施
從2024年起,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9門科目筆試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命題、統一印制試卷,組考、評卷工作由省教育廳統一部署,湘潭市教育考試院具體負責所有科目中考報名和組考工作,湘潭市教育科學研究院負責閱卷工作,湘潭市教育局基教科負責高中階段招生志愿填報和錄取工作。
物理、化學、生物學實驗操作考試和信息科技考試由湘潭市教育技術研究室按照省教育廳統一考試標準及要求制定實施細則并具體組織實施。體育與健康現場測試由湘潭市學校體育衛生工作站按照省教育廳統一考試標準及要求制定實施細則并具體組織實施。藝術(音樂、美術)考核由湘潭市學校體育衛生工作站、湘潭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共同制定考核標準及要求,確定具體方式并組織實施。勞動、綜合實踐活動科目考核由湘潭市教育局學生科、湘潭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共同制定考核標準及要求,確定具體方式并組織實施。湖南地方文化常識等科目考核由湘潭市教育局基教科、湘潭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共同制定考核標準及要求,確定具體方式并組織實施。從2025年起,英語口語考試由湘潭市教育科學研究院、湘潭市教育技術研究室共同制定考試標準及要求,確定具體方式并組織實施。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推進中考改革,落實全省中考統一命題要求,涉及到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縣市區教育局要配合落實好報名、組考、保密、閱卷、成績管理等各項工作。
(二)嚴格考試管理。各有關單位要加強考試過程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密等制度,完善誠信機制,嚴肅考風考紀,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各縣市區要按照相對集中原則和國家教育考試標準要求,加強中考考點建設,統一設置考點、考場,規范考場布置、實施程序等工作。
(三)加強教學管理。各地要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指導,加強設施設備、師資配備等方面的條件保障。各學校要嚴格按照義務教育課程方案開齊開足國家規定的各門課程,不得壓縮藝術、體育與健康、勞動、綜合實踐活動等課程的課時,合理安排教學進度。市縣教研部門要加強對中考結果的研究與分析,做好教學反饋與指導,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四)加強經費保障。各地各校要摸清底子,安排專項經費,有計劃分年度推進學校實驗室、計算機教室、英語口語考點考場達標建設,加強相應科目教師和管理人員培訓等。尤其要加大對農村地區學校經費支持力度,確保考試順利實施。
(五)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各校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認真做好中考政策宣傳解讀工作,采取多種形式,讓廣大師生和學生家長充分了解中考各項要求,及時解惑釋疑,回應學生、家長和社會關切,積極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與支持,確保中考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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